【摘要】房屋意外保险是什么?它属于家庭财产保险范畴,主要保障火灾、爆炸、雷击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房屋损失。房屋意外保险一般由屋主或住户投保,保险费率为0.1-0.2%,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按房屋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接下来,小编将向大家讲述关于房屋意外保险的相关知识。
保险分类
定值保险
房屋的保险金额是按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估价来确定的,不因房屋的市场价值的涨跌而增减。若房屋遭受意外损坏,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的全额赔偿;若只有部分损失,则按保险金额乘以损失成数赔偿。例如:某房屋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估价为100万元,遭受意外损坏时,房屋市价涨至120万元(或跌为80万元)。
A、若房屋全损--按保险额100万元赔偿;
B、若部分损失,损失量为七成--按70万元(100万元×70%)赔偿。
不定值保险
在这种保险中,保险合同上不约定保险标的实际价格,只列明合同上的保险金额作为最高赔偿金额,被保险的房屋发生意外损坏时按照市价来计算赔偿。同上例
A、若房屋全损:房屋市价涨为120万元,赔偿100万元;房屋市价跌至80万元,赔偿80万元。
B、若房屋部分损失为七成:房屋市价涨为120万元,实际损失为84万元(120×70%),赔偿70万元(84×100/120);市价跌为80万元,实际损失为56万元(80×70%),赔偿56万元。
重置价格保险
房屋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约定按房屋重置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如被保险人申请将一幢旧房屋按相当于重建一幢新房屋的价值来保险,一旦房屋发生事故即可按重置价格获得赔偿。
第一危险责任保险
这种保险方式不要求投保人将房屋的实际价值足额投保,而按一次意外事故可能发生的最高损失金额来投保,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不论保险金额与全部财产价值比例如何,只要在保险金额范围内,保险人均按实际损失赔付。如房屋估价为100万元,约定保额为50万元,发生保险事故损失为20万元,则保险人应按20万元赔偿。由于这种保险方式中在超过保险金额的第二部分房屋价值--第二保险完全未曾投保,因此称这种方式为"第一危险责任保险"。
意义
房屋意外保险通过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实行经济补偿,起着促进生产发展安定群众生活的作用。房屋意外保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一、有利于安定群众生活
房屋是人们最基本的消费资料,其使用时间长、价值大,当被保险人的房屋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发生损失时,由保险公司及时提供赔偿,就可帮助被保险人重建家园,安定被保险人的生活,从而为其日常生产、生活提供安全保障。
二、有利于推动住房制度改革
房屋意外保险给购房者带来了安全感,从而推动了个人购房比例的提高。过去由于住房公有,房屋意外保险几乎是个空白。保险公司适应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向社会推出了自购公有住房保险、商品住宅综合保险、房屋责任保险等新险种,解除了广大购房者的后顾之忧,也极大地推动了住房制度的改革。
三、有利于维护房地产经营者的利益
房地产经营者通过支出少量的、一定的保险费将其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特定的危险而导致的房屋损失及由此带来的责任和利益的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以维持其既定的利润。
四、有利于增强被保险人的信用程度
房屋意外保险可以保障住房抵押贷款的安全返还,因而具有提高信用、促进资金融通的作用。例如,以房屋为抵押物申请银行贷款时,银行往往要求申请者将其房屋进行保险,以增加担保价值,故房屋意外保险有助于房屋所有权人信用的提高。
五、防灾防损,减少灾害损失
保险公司从企业经营管理和自身经济利益出发,必然要关心保险标的的安全,积极进行防灾防损工作,以降低赔付率。保险公司还运用自己处理危险的经验和专门知识,指导房地产经营者的风险管理,向被保险人提供防灾咨询,进行安全检查,提出建议,督促被保险人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同时,保险公司还从保险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防灾基金,资助有关部门增添防灾设施、开展灾害研究。如人保上海分公司在1988年4月给市公安消防部门赠送了从德国进口的高层云梯、用于高层建筑灭火。
慧择提示:房屋意外保险分为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重置价格保险、第一危险责任保险,这种保险险通过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实行经济补偿,起着促进生产发展安定群众生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