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认为,随着车险费改的逐渐深入,规范市场变得尤为重要,这是改革顺利推进的保障。不过,重拳之下,部分险企面临着比以前更为严峻的经营形势,如何发展车险业务成为一道分量级大考题。
“重拳”接踵而至
保监财险174号文发布之后,近期各地保监局持续出台政策,对车险市场乱象进行重拳整治。车险销售进行录音录像、在保单中载明销售渠道以及渠道费用等手段都在整治措施之列。
例如,深圳保监局采取多项措施综合治理车险市场乱象。近日,《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下称“深圳车险经营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其核心措施有三项。第一,实施“双录”制度。要求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在车险销售时采集影音、图像,记录保存销售关键环节,实现车险销售过程可回溯管理;第二,实行“交费实名制”。要求车险保费必须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支付,并且付款账户名称应与投保人名称一致。第三,实行手续费集中支付。要求保险机构只能通过省级分公司(含驻深营销服务部)或总公司的唯一指定账户支付手续费,并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手续费支付情况进行监控。
业内人士表示,“双录”要求此前多见于人身险销售领域,主要是为了防止销售误导以及理赔纠纷,而如今在车险销售领域也开始实施这一制度,可见市场整顿措施之严。深圳保监局也表示,要“严”字当头,堵住漏洞,治理乱象。
青海保监局则拟于9月1日起要求保险公司在保单中载明销售渠道相关信息,包括销售渠道、渠道费用、渠道名称和联系电话等。渠道费用即保险公司向上述保险个人代理人、车辆经销商、专业中介机构等销售渠道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
记者了解到,该项措施也是车险行业此前所没有过的。渠道费用过高的问题一直被业内人士所诟病,因为这于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双方无益,而是将大量成本花在了销售之上,也让保险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被渠道“绑架”。有业内人士指出,从表面上看这些措施是限制保险公司,实则利于他们以及保险行业的发展。
此外,贵州、山西、江西、四川等多地保监局也发布了严厉整治车险市场的措施。上半年,贵州保监局在车险领域对6家产险机构、13人次个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9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同比增长近80%。常设车险检查小组,“紧盯大公司、抽查小公司、必查上榜公司”,对资金流向和业务流程采取“穿透式”、“交叉延伸”检查,查处了较为突出的虚挂中介业务及虚列费用套取资金、违规赠礼及返现、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违规套用条款费率等多个典型违法问题。业内人士认为,预计近期各地保监局都将在车险领域开展整治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酝酿规范服务标准
除了对车险市场上拼手续费、返佣、送礼、虚挂中介业务等违规现象进行重拳整治。
一份车险服务“四选三”的方案显示,险企可在事故道路救援、非事故道路救援、安全检测,以及酒后代驾这四项服务中选择三项,同时,商业险每单赠送的特约服务采购成本金额总和不超过300元,交强险保单不允许送特约服务。
面对愈加严格的监管政策,保险公司必须重新审视车险业务的发展之路。开拓市场的一些传统办法已经无“用武之地”,而探索新的发展模式以及 模式也并非易事。例如,过去靠提高手续费,或者赠送礼品等办法来赢得消费者的路子将要被堵上;过去那种虚挂中介业务、虚列费用套取资金的做法也很可能“被毙”。业内人士表示,事实上,这些违规套取的资金大多也是用于填补手续费的窟窿。与此同时,随着保监财险174号文的实施,保险公司与第三方网络平台等的合作要么被暂停,要么被停止所有的促销活动,而各种促销活动往往是网络平台所擅长的领域,也是吸引人气的重要手段。
对于整治市场乱象、规范险企服务等措施,《证券日报》记者在与保险业界人士进行交流时,大多数人持支持态度,不过也对政策的执行情况存在一定的疑虑。值得注意的是,还有一种观点较多存在于中小险企的负责人中,他们认为,尽管表面上看起来车险费改给了险企更大的自由度,但在激烈的竞争形势下,凡有条件的大多选择最低渠道系数,以保证产品的竞争力。同时,如果将车险服务与标准也一并明确范围和标准,则将形成一种“产品相似、服务相似”的局面,那时,中小险企的劣势无疑将更加明显,经营压力会更大。
财险公司尤其是中小财险公司在新形势下,应当如何寻找车险新的发展道路?财险市场的结构将出现怎样的变化?是否还有更多的险企退出车险经营?目前,这些问题尚无准确答案,有待持久的观察。
近日,保监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召集多家保险公司以及多地保险行业协会开会,拟对保险公司的车险服务进行释义、划定范围并确定赠送服务的最高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