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安全作业一致被反复强调,但每年发生的矿难等事件仍不在少数,而类似煤矿意外伤害事故一旦发生往往带来的人员伤亡后果十分惨重,并且会给被害人家庭产生沉重打击,因此,科学抵御矿难所致的巨额财务风险,不仅企业要主动为矿工上足工伤保险和团体意外险。作为矿工本人,也要深刻意识到自己从事职业的风险性极高,在享受单位提供的意外保障同时,最好另行为自己投保份合适的高危职业人身意外险,尽可能的降低意外所致的财务损失。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是国家政府部门推出的投保带有强制性要求的险种。以本次发生的矿难事件为例,吕鑫煤业提前为员工投保工伤保险就可以在这起煤矿意外事故发生后,申请工伤保险金赔偿,以转嫁自己的赔偿风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是指企业作为投保人,员工作为被保险人,统一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其保险责任通常包含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它的投保不带有强制性,企业可以酌情为员工购买。团体意外险不单是一个简单的员工福利,还是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平衡手段。当员工发生意外伤害时,尤其是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时,保险的理赔几乎必然伴随劳资纠纷。所以当公司提前为员工投保了团体意外险就能更好地帮助公司和员工把问题提前化解。
除了公司提供的保障外,高危职业也需有保险意识,提前为自己购买一份人身意外险,一般来说,针对高危职业者的意外险通常可承保1-4类职业,也有些产品可承保6类职业,甚至无职业类别限制,高危职业者投保时还应重点关注这一方面,以免自己不在保障范围之内,因而出险时得不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