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我国保险业最初的“大哥”,财产保险是撬动改革开放后我国行业复苏的关键动力。30多年来,我国财险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增速常年保持在10%以上。
从历史增量来看,1984年我国财险保费收入只有18.07亿元人民币,到2004年财险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达1089亿元,4年后的2008年突破2000亿元人民币,达2336.71亿元。2006年《交强险条例》出台以及汽车市场的高速发展,财险业务迎来井喷。2008年后我国财险保费收入规模几乎一年上一个千亿台阶,2010年突破3000亿元人民币,达3895,64亿元,2011年突破4000亿元,达4617.82亿元,2012年突破5000亿元,达5330.93亿元,2013年突破6000亿元人民币,达6212.26亿元,2014年突破7000亿元人民币,达7203.38亿元,2016年进一步突破8000亿元,达8724.50亿元。
以国际横向比较,我国财险业务规模与国际主要保险大国的差距不断缩小。以1986年与2015年对比为例,在1986年,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五国的非寿险保费收入分别为2211.47亿美元、507.89亿美元、343.81亿美元、222.60亿美元以及186.03亿美元,我国财险保费收入仅为美国非寿险保费收入的0.5%,日本的7.9%,德国的3.4%,法国的5.2%,英国的6.2%;但在2015年,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五国的非寿险保费收入已分别增长到7396.19亿美元、1119.52亿美元、1365.66亿美元、948.79亿美元、1122.21亿美元,我国单就财险保费收入就已经超过日本、法国与英国的非寿险保费收入,分别为其的114.7%、135.3%及114.4%,同时为德国非寿险保费收入的94.0%,与美国非寿险保费规模也大幅缩小,为美国的17.4%。
在赔付率方面,随着我国财险保费规模不断扩大,我国财险赔付支出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1984年我国财险赔付支出仅为4.39亿元人民币,2016年这一数字已经超过4000亿元人民币,达到4726.18亿元,翻了1077倍。从赔付率看,我国财险赔付支出总体保持稳定,基本维持在50%至60%区间之内。但与人身险相比,由于作为财险第一大险种的汽车保险赔付率高企,我国财险赔付率也一直在高位运行。以2016年为例,我国人身险赔付支出为5786.71亿人民币,赔付率为26%,而2016年我国财险赔付率为54.2%,超过人身险赔付率的2倍有余。
30多年来,财险业务作为保障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风险保障手段,不曾缺席,不可或缺。当前我国正处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时刻,随着各种新型经济形态不断出现,海外投资风险、网络风险、恐怖主义风险、巨灾风险、环境风险等各类财产风险不断升级或涌现。如何满足这些风险的保障需求,如何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如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如何实现自身的转型与升级,这些都是我国财险业务需要通过不断地理念创新、制度创新、产品创新、科技创新,才可以回答的问题。推动自身多元化发展,促进与其他行业深度融合,追踪科技前沿发展是我国财险业务未来需要关注与努力的主要方向。不断涌现的风险保障需求带来的是不断产生的发展可能,立足于创新发展,我国财险未来发展将不可限量。
慧择提示:财产保险在保障普通民众生活、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夯实国民经济基础等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风险保障作用,未来有很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