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商业车险二次费改进入实操阶段。7月24日,保监会对外披露,众诚汽车、中航安盟报批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正式获准批复。随着各家保险公司新条款获批,二次商车费改即将在全国全面铺开。
据了解,商业车险保费由基准保费和费率调整系数相乘而来。其中,费率调整系数又由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等相乘得出。此次费改主要调整了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将保险公司可拟定的这两项浮动系数的下限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下调,此前,这两项系数下限为0.85。
此次调整之后,在北京等26个地区,将自主渠道系数浮动下限从0.85下调到0.75,自主核保系数保持不变,浮动下限仍为0.85。在天津、河北、福建、广西、四川、青海、青岛、厦门等8个地区,两项系数下限将双双下浮至0.75。在河南,将自主渠道系数浮动下限从0.85下调到0.75,自主核保系数浮动下限从0.85下调到0.80。在深圳,两项系数的浮动下限均从0.75下调到0.70。由此可以推算,具有良好驾驶习惯和安全记录的车主在一家经营稳健的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可能下浮20%左右。
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此前的商业车险改革全面实施近一年来,车均保费较改革前下降5.3%。前一阶段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后,大部分地区驾驶习惯良好的低风险车主享受商业车险最低折扣率已由改革前的0.7下调到0.4335。此次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后,根据前期行业测算,最低折扣率将进一步下调至0.3825,部分地区低至0.3375,经过本轮改革,保险行业商业车险赔付率可能提高3.6个百分点。
不过,在首轮商车费改中频繁出现的价格战、抢份额、拼规模等市场乱象,是否将在二次商车费改大幕拉开后重演成为业内关注的话题之一。为维护车险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规范车险市场竞争行为,保监会出台了《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严禁保险公司盲目拼规模、抢份额,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车险产品,开展不正当竞争等。财产保险公司不得忽视内控合规和风险管控,盲目拼规模、抢份额。不得脱离公司发展基础和市场承受能力,向分支机构下达不切实际的保费增长任务。不得偏离精算定价基础,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车险产品,开展不正当竞争。
慧择提示:随着众诚保险、中航安盟的商业车险条款获批,截至目前,已有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保产险、英大泰和保险、诚泰财险、鼎和财险等33家财险公司开展了新车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