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全省地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至14%,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4%的调整至14%;低于全省统一比例的,逐步过渡至全省统一比例。
通知还明确,各地尤其是养老保险基金存在着收支赤字的地区,要落实地方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通过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征收收入不下滑和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广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已统一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
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为14%,高于14%的调整至14%,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并且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促进了企业快速的发展,带动全国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