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保监会下发《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拟强化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车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总体来看,此次整治措施十分严厉,许多规定非常细致,尤其对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车险做出严格规定。
《通知》明确,各财险公司应加强对车险中介业务的合规性管控,履行对中介机构及个人的授权和管理责任。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不得向不具备合法资格的机构支付或变相支付车险手续费。不得委托或放任合作中介机构将车险代理权转授给其他机构。财险公司可委托第三方网络平台提供网页链接服务,但不得委托或允许不具备保险中介合法资格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在其网页上开展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业务推介、资金支付等保险销售活动。
有互联网车险企业负责人表示,《通知》提到的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业务推介、资金支付等,是第三方网络平台从事车险业务的基本模式。事实上,在互联网保险范畴里,车险是最容易操作的产品。因为它能标准化,与生活密切相关,且体量足够大、使用频率较高。为此,很多资本涌入互联网车险市场,一时间有很多主打车险比价的第三方平台大量涌现。
《通知》下发后,国内多数非持牌平台已开始整改,有的直接下架车险。一些平台虽在初级页面显示可做“车险比价”或车险购买,实际已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上述人士表示,新规出台后,保险中介牌照的含金量愈加提升。未来互联网平台将积极谋求收购保险中介牌照,预计保险中介牌照市场将持续火热。
在整治车险乱象的同时,国内二次车险费改的步伐也在加快。7月10日,保监会批复同意8家保险公司申报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方案,分别是: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保产险、英大财险、长安责任保险、信达财险、浙商保险和燕赵财险。
根据8家险企获批的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等产品条款费率方案,其保费计算规则为:商业车险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其中,基准纯风险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和交通违法系数费率调整方案,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拟订的费率基准执行。附加费用率预定为35%,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根据二次费改方案在不同地区有所不同。
有财险公司人士指出,二次费改后,车险业务的费用率将比2016年有所下降,除了参考标准不同,整治车险市场乱象等配套政策的实施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国泰君安证券分析师刘欣琦表示,随着车险二次费改推进及本次整治车险市场乱象相关要求的落实,车险综合费用率有望下降,“保监会6月启动车险二次费改,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保费充足度降低对综合成本率造成一定压力,将倒逼保险公司降低综合费用率。本次整治将进一步规范险企经营行为和提高财务数据真实性,行业综合费用率有望下降。”
慧择提示:监管“锁喉”车险乱象,尤其对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车险做出严格规定,第三方平台须具中介资质才能在其网页上开展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业务推介、资金支付等保险销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