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将金融工具融入政府财政治理,以加强城市的财政抗风险能力和城市建设恢复能力。瑞士再保险中国区总裁陈东辉近日在接受上海证券报专访时透露,在大连之前,黑龙江省(以农村为主)和广东省(以城镇为主)政府已与瑞士再保险试行合作开发综合风险管理方案。“量身开发的保险解决方案和风险管理办法,已被很多城市列入提高灾害恢复力创新解决方案的首选。”
地方试点开花 渐成全国路线图
“中国的巨灾保险建设工作近年来发展迅速。一方面,保监会等相关部门以推动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为起点,期待建立全国性的巨灾保险制度,实现全面覆盖,但这对中央财政负担很大。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各地风险情况差异巨大,近年来多地陆续开展了形式和内容各异的巨灾保险试点。中国目前的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呈现全国设计与地方试点结合的局面,渐成全国路线图。”陈东辉说。
在各种试点项目中,瑞士再保险倡议并设计的财政风险巨灾指数保险的核心在于保障地方政府财政平稳。陈东辉解释说:“利用保险机制盘活财政救灾资金,通过杠杆作用高度放大产生增量资金用于政府的应灾救灾工作。”
目前,地方政府的巨灾保险意识正逐步加强。瑞士再保险已与多个省市政府分别合作,试行了巨灾创新解决方案。在这类解决方案中,政府作为保障主体,而非像传统保险那样以个人和企业为被保险人。这是一个全新的保险模式,即利用灵活的保险工具提高城镇和农村的灾害恢复力,依靠风速或降雨量等指数触发保险理赔,由于不像传统保险产品那样依赖调查和冗长的定损,所以能实现快速赔付。
不同地区的巨灾保险方案,需要结合当地的经济、灾害、人口等特点进行量身定制。比如,在作为全国金融中心的上海,陈东辉建议:“巨灾保障可以结合巨灾债券等证券化的方式,把风险分散到保险市场甚至资本市场上去。”
而在较为贫困的中西部地区,陈东辉认为,巨灾保险与扶贫结合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农业巨灾保险针对影响地方农业生产的主要灾害量身设计保障方案,切实做到精准扶贫,从根源上解决农户因灾致贫返贫的问题。陈东辉透露:“据我们了解,很多地方政府有这方面的需求,这是一块很有潜力的领域。”
探索中国巨灾保险模式
目前,国际上的巨灾保险主要分为三种模式。第一种是以地震多发国新西兰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模式。在新西兰,地震风险应对体系由地震委员会、保险公司和保险协会三方组成,其中地震委员会是核心单位。地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管理巨灾保险基金、安排地震商业再保险等。
第二种是政府与保险企业合作的模式,典型代表有美国、土耳其等国。通常是政府补贴居民购买巨灾保险,而常规灾害保险交给保险行业自己来解决。
第三种是完全市场化模式。以英国洪水保险为例,英国政府和英国保险协会共同设计了洪水保险框架,但是并不参与洪水保险的日常运营和管理,不承担有关风险,完全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洪水风险。英国当地发达的保险和再保险市场体系为这种模式的有效运行提供了保障。
“中国目前推行的巨灾保险形式创新,试点多样。在各种试点中,地方政府作为开展巨灾保险的主要出资方或投保主体,都承担了更多的角色。”陈东辉分析说,由于目前中国老百姓仍缺乏保险意识,保险市场发达程度、承受风险能力仍不够,没有政府支持很难推动巨灾保险项目。因此,要在政府主导下结合商业市场,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真正实现保险业对国计民生的保驾护航。
在巨灾保障过程中,再保险公司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由于巨灾保险天生具有较大的风险敞口,所以需要通过再保险公司把风险分散到国际市场上。最终,政府、直保公司和再保公司在整个体系中形成紧密结合的协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