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国内旅游事故发生后,游客获得的最高赔付将从现行的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12月21日,我市85家旅游企业以渝中区旅游协会的方式正式与保险公司签定协议,执行新的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人身伤害险。据悉,新的旅游保险取得三大重大突破,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明德表示,值得全国推广。
据渝中区旅游局局长李裕权介绍,渝中区旅游协会与保险公司根据近几年旅游事故发生后在保额、理赔的程序等方面出现的诸多困惑,经过不断商讨,最后在全国首创新的旅游险方案。新方案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宗旨,取得三大突破。
一是在旅游责任险的产品和服务领域作了拓展和延伸,将每人每次的最高赔偿额国内游提高到30万元,出入境游提高到50万元,并且取消团队责任险保额每次的赔付限额,可一次性将年度累计赔偿限额用完;
二是在保险公司与旅游企业有争议时,在权责明确的情况下,无须经过司法判定,保险公司可参考旅游质检部门的意见启动责任险;
三是突破传统意义上的保险只是理赔的概念,保险公司介入到旅游安全控制的全过程,从旅游风险的预测、防范、控制、事故的急救、责任的认定、理赔六个步骤全面介入。特别是在事故急救中,保险公司提前介入,认可医疗方案,及时支付必要的医疗费用,及时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