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迈尔曼指出,美国在农业保险体系方面的实践经验丰富,发展过程相对完整,因此检视美国在农业保险发展历程中的得失将有助于中国建设农业风险管理体系。他同时对当前中国农业保险模式的新颖和创新性表达了赞许,他认为中国在该领域具有后发优势。
相较于美国等发达国家,我国在农业风险管理的方式和方法上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据了解,对于我国的广大农作物种植者来说,由于现阶段资金、风控意识及利用衍生品避险经验等方面的欠缺,短期内尚未达到参与期货市场的要求,因此设计满足这部分农户要求的金融产品,帮助其管控可能产生的风险显得尤为重要。
在此背景下,大商所近年来不断拓展服务农业风险管理的新路径。2014年,大商所支持期货公司在黑龙江、吉林、辽宁等地,尝试开展了大豆、玉米场外期权试点,帮助农民防范粮食价格下跌风险。
2015年,大商所在场外期权的基础上,引入保险公司,首创“保险+期货”模式,其运作模式是保险公司将设计好的保险产品卖给农户,保险公司通过购买期货公司风险子公司的场外期权将风险转移到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在期货市场上执行与风险相匹配的对冲策略。从而形成风险转移和对冲的闭合链条,在帮助农民摆脱价格波动风险的同时,使参与各方从中获益。“保险+期货”试点已于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
2016年,大商所扩大“保险+期货”试点范围,已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和安徽省开展了12个“保险+期货”试点项目,包括3个大豆试点项目和9个玉米试点项目,支持资金达2000万元,为4000多户农民提供了价格保险服务,有效保障了农民的基本收益。
相关人士表示,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和实践,“保险+期货”这一新业态目前已逐渐成形。未来,需要政府、农户、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和交易所等各方积极努力、共同推进“保险+期货”试点工作,通过扩大“保险+期货”试点,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符合市场化运作的农业风险管理新路径。
目前我国仅有部分大型农业企业参与了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而期货也确实帮助这部分成熟的市场主体,通过风险管理规避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