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份,保监会下发的76号文件,对保险产品的设计提出了几个新的要求,未达到这个标准的保险产品必须在4月1日前停售,并不是所有储蓄型商业保险都要停售。
要提高保险金额与保费的比例下限,相当于提高保障程度,提高杠杆比,这本质上来讲是有利于受益人的。因此未达到这个标准的保险产品必须在4月1日前停售,而不是所有类型的产品都停售。换句话说,停售的也是那些性价比不高的产品,
停售的产品其实并没有宣传的那样“超值”、“完美”,遇到“停售”的宣传也不要盲从,买保险还得根据自身保险需求,从保费、保障水平等多方面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对于已经购买了要停售的保险产品,投保人也可以放心,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条款。也就是说,投保人的权益,不会因为产品的停售而受到影响。
慧择提示:储蓄型商业保险要停售吗?保监会对于储蓄型商业保险提出了新的要求,未达到这个标准的需要停售,并不是所有的产品都要停售;其次已经购买了要停售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条款,因此投保人可以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