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车险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投保率和投保责任限额明显提升,但长期以来存在的套取费用、恶性价格竞争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不仅影响车险运行效率,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费用管控是此次监管的首要任务。根据征求意见稿,财险公司不得以直接业务虚挂中介业务等方式套取手续费;不得以虚列“会议费”“宣传费”“广告费”“职工绩效工资”“理赔费用”等方式套取费用。
征求意见稿明确,财险公司不得盲目拼规模、抢份额;不得脱离公司发展基础和市场承受能力,向分支机构下达不切实际的保费增长任务;不得偏离精算定价基础,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车险产品,开展不正当竞争。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要求财险公司不得通过返还或赠送现金、预付卡、有价证券、保险产品、购物券等方式,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在抓好费用管控的同时,保监会还将严打财险公司通过巧立名目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征求意见稿要求,财险公司不得通过虚增零配件项目、虚构工时项目、提升工时费定价标准等方式,故意扩大保险事故损失或增加保险理赔支出,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不得以交纳业务保证金、承保利润分成等方式向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
保监会称,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采取限制保险机构业务范围、吊销保险机构业务许可证、撤销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等措施,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罚。(原题为《保监会将整治车险市场套取费用等乱象》)
财险公司应对照《通知》要求,对车险业务经营活动中的管控漏洞和违法行为进行自查,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同时,应专门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车险内控管理薄弱环节,建制度、补短板,形成依法合规经营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