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透露,监管部门将深化产品改革,构建保障责任广、保障程度高、理赔流程简单、费率水平合理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
数据显示,2007年到2016年,我国农险保障水平保持较快提升,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从51.8亿元增长了7倍,至417.12亿元。
研讨会上发布的《中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研究报告》(下称《报告》)显示,我国农险保障水平从2008年的3.67%增长到2015年的17.69%,8年中提高了14个百分点。但是保障水平的提升在较大程度上依赖着“面”的扩大,保障深度不足成为农险发展的短板之一。
陈文辉表示,虽然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保费增长速度较快,但保障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仅为美国的八分之一,加拿大的六分之一。
除了保障水平不高外,农险区域保障不平衡的问题也较为突出。《报告》指出,我国农险保障水平总体呈现“东西高、中部低”的特征,西部地区后发优势明显,中部地区增长乏力。特别是农业大省的保障水平反而较低,如上海、内蒙、北京等省份的农险保障水平超过70%,但湖北、山东、河南、江苏等我国主要粮、棉、油、糖生产基地,其农险保障水平尚不足10%。
中国农科院农业信息研究所主任张峭表示,目前农业保险还处于品种少、保障低、覆盖范围有限的初级阶段,农业保险覆盖物化成本、损失补偿能力有限,对于普通的农户缺乏吸引力,更难以适应现代农业“高成本、高收益、高风险”的生产特点,不能满足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风险保障需求。
农险如何发挥保险功能作用,提高保障水平、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是市场、企业、政府部门共同关心的话题。
2007年至今的10年间,我国农险产品基本遵循“保成本”的原则进行设计。但随着现代化农业发展,成本保险的副作用日益凸显。
“未来,应当完善我国农业保险的产品合约设计理念和理论,推动成本保险向真正的产量保险和收入保险过渡,实现农业保险产品的升级换代,最终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张峭表示。
陈文辉指出,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要以“扩面、提标、增品”为核心,拓展地方特色价格保险、收入保险、指数保险、“保险+期货”试点,同时深化产品改革,构建保险责任广、保障程度高、理赔程序简单、费率水平合理的产品体系。
近日,《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印发,该意见提出积极开展天气指数保险、农产品价格和收入保险、“保险+期货”、农田水利设施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试点。
事实上,农险经营模式创新已陆续展开。例如,今年以来,天然橡胶、棉花、白糖等领域推出了“保险+期货”模式,天然橡胶“保险+期货”对接精准扶贫项目首单也于本月1日落户海南。
推动农业保险转型升级的过程中,财税政策支持也非常关键。财政部金融司副司长胡学好透露,要考虑地方特色产业在推动农民增收方面的重要作用,研究中央财政特色优势的补贴政策,着力向规模经营农户倾斜,推动农业保险向纵深发展。
未来,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联系机制,共同推动完善农业保险体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农业再保险体系、大灾风险机制等重大改革任务,为建设提高农业保险保障能力提供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