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这起西双版纳野象伤人事件发生在2017年5月29日下午3点,一位务工农民在干农活时突然遭遇野象袭击并不幸受伤,经医生诊断这位被野象撞伤的农民右侧肋骨骨折11根,右腿膝盖、右手手掌划伤,不过所幸没有生命危险,目前正在接受治疗。
由于该农民是在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所以,事发以后,对该自然保护区进行承保的太平洋保险公司负责人及时赶到了现场对受伤农民进行慰问,随即太平洋保险公司启动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程序,针对受伤农民发生的意外医疗费用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
当然,如果这位农民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地点不在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如果没有太平洋保险提供的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业务,那么在发生这样的不幸以后,这位农民还可以通过事先自行购买的人身意外险来转嫁意外医疗费用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人身意外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而要想获得人身意外险赔偿,被保险人发生的保险事故必须符合意外伤害的基本定义,即非本意的、外来的、不可预料的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到严重创伤的客观事件,很显然西双版纳野象伤人符合人身意外险的赔偿范围,只要该农民提前有购买,在发生被野象撞伤事故以后,其产生的意外医疗费用均可通过这份人身意外险保单获得赔偿。
值得一提的是,在申请人身意外险赔偿时,意外医疗费用往往遵循实报实销原则,即被保险人实际获得的意外医疗赔偿费用不会超过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因此,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人身意外险时,要结合当地的实际医疗费用水平购买,切忌不足额或超额投保。当然,意外身故、残疾等重大型人身意外风险的保额要适当提高,其中意外身故保额在赔偿时,鉴于人的生命是无价的,所以,投保额度越高赔偿金额也越高,如果消费者分别从多家保险公司购买人身意外险产品,那么在后期理赔时,意外身故保额是可以累积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