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今天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当前保险业风险防控的九大重点领域。其中防范流动性风险位列九大风险防控工作的首位。
九大重点领域包括流动性风险、资金运用风险、战略风险、新业务风险、外部传递性风险、群体性事件风险、底数不清风险、资本不实风险和声誉风险。
防范流动性风险位列九大风险防控工作的首位。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充分考虑产品停售、业务规模下降、退保和满期给付等因素对公司流动性的影响;要跟踪分析宏观经济、股票市场、证券市场等发展趋势和变化情况,及早识别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的重大风险因素,定期开展现金流压力测试。
在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方面,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审慎稳健的投资运作机制,加强资产负债管理,不能仅以收益率作为投资目标和考核依据;严禁通过投资多层嵌套金融产品、采用“抽屉协议”“阴阳合同”等形式绕开监管变相向股东或关联方输送利益。
在防范战略风险方面,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对公司股权关系和实际控制人的披露,做到不欺骗、不隐瞒,全面开展关联交易自查,防范公司战略失偏、失控。
在群体性事件风险防控方面,通知要求,保险公司要重点关注商业车险、农业保险和大病保险等业务,严查相关人员利用虚假发票、虚假业务等违规套取费用,妥善处置非法集资重大案件及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风险。
在防范资本不实风险方面,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加强资本管理,防范资本被抽逃占用;保险公司股东不得通过关联交易、多层嵌套金融产品、增加股权层级等方式从保险公司非法获取保险资金,用于向保险公司注资或购买保险公司发行的次级债。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在风险防控工作中失责失当、出现重大风险的公司,将追究公司“一把手”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依法严肃处理,确保保险行业的正规化发展。
九大重点领域包括流动性风险、资金运用风险、战略风险、新业务风险、外部传递性风险、群体性事件风险、底数不清风险、资本不实风险和声誉风险。
防范流动性风险位列九大风险防控工作的首位。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充分考虑产品停售、业务规模下降、退保和满期给付等因素对公司流动性的影响;要跟踪分析宏观经济、股票市场、证券市场等发展趋势和变化情况,及早识别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的重大风险因素,定期开展现金流压力测试。
在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方面,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审慎稳健的投资运作机制,加强资产负债管理,不能仅以收益率作为投资目标和考核依据;严禁通过投资多层嵌套金融产品、采用“抽屉协议”“阴阳合同”等形式绕开监管变相向股东或关联方输送利益。
在防范战略风险方面,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对公司股权关系和实际控制人的披露,做到不欺骗、不隐瞒,全面开展关联交易自查,防范公司战略失偏、失控。
在群体性事件风险防控方面,通知要求,保险公司要重点关注商业车险、农业保险和大病保险等业务,严查相关人员利用虚假发票、虚假业务等违规套取费用,妥善处置非法集资重大案件及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风险。
在防范资本不实风险方面,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加强资本管理,防范资本被抽逃占用;保险公司股东不得通过关联交易、多层嵌套金融产品、增加股权层级等方式从保险公司非法获取保险资金,用于向保险公司注资或购买保险公司发行的次级债。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在风险防控工作中失责失当、出现重大风险的公司,将追究公司“一把手”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依法严肃处理,确保保险行业的正规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