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范围
凡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责任开始的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或半年、月)的对应日为本合同每年(或半年、月)的生效对应日。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三周年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慧择提示:中保人寿保险99鸿福条款主要包括投保范围、保险责任开始和保险责任,其中保险责任主要有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和高度残疾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