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北京保监局发布《关于印发北京保险业贯彻落实〈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意见》,表示在“十三五”期间将试点开展全民意外伤害保险,提升北京市民意外伤害保障水平。
意见表示,“十三五”期间,北京将试点开展全民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全面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低保低收入群体意外伤害保险,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等救助对象提供综合保险保障,不断提高弱势群体的风险保障能力。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推广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探索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保障及无子女家庭保障的新模式。
根据国内其他地区推行情况,全民意外伤害保险模式之下,凡参加该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参保人员因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非疾病伤害、伤残或者死亡的,纳入意外伤害附加保险保障范围。
在养老保险上,意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各类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扩大商业养老保险覆盖面,为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养老保障。鼓励保险机构拓展企业年金业务,支持发展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相衔接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进一步推广“以房养老”项目试点,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开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
“十三五”期间,北京地区还将完善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方案,完善交通违法浮动系数等定价因素,提高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鼓励保险公司研究运用驾驶行为、用车习惯以及车辆安全性能等从人从车因素,提供更加合理的车险产品。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北京保险业保费收入从2010年的805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403.9亿元,年均增长14.4%,高于北京地区GDP增速6.9个百分点。在京各类保险法人机构达65家,保险分公司100家,保险中介专业机构389家,各类机构数量均为全国第一。
北京保险业为全社会提供风险保障从“十二五”期初42.6万亿元增长到期末的201.7万亿元,增长3.7倍;赔付金额从188亿元增长到506.6亿元,增长2.7倍。其中,责任保险累计为全社会提供各类风险保障24.9万亿元;农业保险累计为北京83.2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921.8亿元,向67万户次农户支付赔款20.9亿元;“十二五”期末,寿险和长期健康险为人民群众未来的养老和健康积累准备金4106.3亿元。
慧择提示:北京将在“十三五”期间试点全民意外伤害保险,包括老年人意外险、低保低收入群体意外伤害保险等,并且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养老险产品,以此提高居民养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