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陕西省黄陵县与人保财险签订了一份“民生保险”合同,约定该县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因为自然灾害或者实施见义勇为行为导致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补偿责任。
丰富治理手段,借力保险“杠杆”。黄陵县政府统一出资购买商业保险,引入保险公司参与处置自然灾害、见义勇为行为派生风险,是在现代社会风险复杂化背景下,丰富政府社会治理的具体体现。该县地处陕北高原南端,属革命圣地延安所辖,全县户籍人口13万人,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全市居于中游。黄陵县之所以在本级财政不富裕的情况下出资购买商业保险,既有切身的实践体会,也有深度的认识。据统计,该县从2009年开始发展农业保险以来,收到商业保险公司农业赔款不低于2141.5万元,提供的财政配套资金为709.73万元,2016年尝试苹果保险试点,打通了生产环节和市场销售环节的风险,为全县1405户果农提供657万元的风险保障。商业保险发挥“稳定器”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辅助了政府管理市场。
主动营造环境,促进行业发展。黄陵县开展民生保险,引入保险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有认识水平提高的内在因素,也离不开良好的保险业发展环境。按照统一部署,延安保监分局于2016年5月挂牌以后,认真贯彻执行保险业发展“新国十条”,在陕西保监局直接领导下,在延安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一是深度参与延安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起草,确保充分反映行业发展诉求。二是推动延安市保险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重大灾害事故的理赔善后工作。三是对延安市保险机构进行“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督导,督促公司整改情况。通过提高保险行业的经营能力和规范意识,也有力地促进保险行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彰显行业独具的保障功能。
夯实管理基础,提高服务能力。作为黄陵县民生保险承保实施单位的人保财险黄陵县支公司,虽然说在保险业具有丰富的经验,是连续多年的农业保险服务机构,也是2016年开展苹果保险的实施单位,但是对于开展自然灾害尤其是见义勇为行为风险处置还是有业务空白。为此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加强培训,提高技能。黄陵县支公司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进行了针对性的培训。二是完善档案,明确对象。在黄陵县民政局等单位支持和配合下,黄陵县支公司建立健全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档案。三是前移风控,以防为主。为排查潜在风险,黄陵县支公司协同相关单位,深入自然灾害潜在风险集中的乡镇村庄进行调研摸底,迁移风险关口,防患于未然。
慧择提示:陕西黄陵县打造民生保险网,为全县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购买了民生保险,因自然灾害或见义勇为导致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并且积极试点农业保险,化解农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