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险企2016年年报披露完毕,险企高管年薪情况也随之出炉。对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的高管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梳理显示,中国平安陈德贤曾以1286.38万元的年薪成为“两市第一高薪”获得者。
薪酬最高的前十大高管平均年薪为843万元,中国平安的首席投资执行官陈德贤以1286.57万元的税前年薪位列第一。而在2015年,陈德贤曾以1286.38万元的年薪成为“两市第一高薪”获得者。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因关联方单位薪酬保密义务未提供”、在“关联方获取报酬”等原因,上市险企年报中未提供部分高管的薪酬数据,因此此次统计也未纳入相关高管的年薪数据。另外,虽然四大上市险企均披露了高管薪酬数据,但中国人寿、中国太保均表示,公司董事长、总裁等高管的最终薪酬尚在确认过程中,最终数额待确认之后再行披露。
平安包揽薪酬前十高管 千万元年薪高管达三人
从薪酬排名来看,税前年薪前十的高管均来自中国平安,分别为首席投资执行官陈德贤(年薪1286.57万元),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首席保险业务执行官李源祥(1003.34万元),常务副总经理、首席信息执行官兼首席运营官陈心颖(1003.34万元),董事长、首席执行官马明哲(968.49万元),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总精算师姚波(953.34万元),副总经理、首席稽核执行官、合规负责人兼审计责任人叶素兰(780.13万元),执行董事、总经理任汇川(711.44万元),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孙建一(700.85万元),副总经理陈克祥(510.89万元),执行董事、首席人力资源执行官蔡方方(509.75万元)。薪酬最高的前十大险企高管平均年薪为843万元。
上市险企在披露高管薪酬的同时,也披露了高管总体薪酬支出情况。
中国人寿在年报中提到,2016年关键管理人员(董事、监事及公司章程中列明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1800万元(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2015年度薪酬已经获得监管机构最终审批确认,薪酬总额为2500万元,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延期支付部分合计约500万元。
中国平安提到,2016年,在公司任职的董事、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合计17人从公司结算的税后报酬总额合计5882.84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合计4118.06万元。
新华保险提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税后报酬总额为2420.21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为1382.31万元。
高管也要考核:年初签订绩效目标合同
高管在拿高薪的同时,也需要签订绩效目标合同。
在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及激励情况方面,中国人寿在2016年年报中表示,公司全面实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每年年初,董事长与公司总裁签订绩效目标合同,总裁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绩效目标合同。
“绩效目标合同是科学分解公司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目标分解和压力传导,提高公司的执行力,保障全年经营目标的顺利达成。高管人员个人绩效目标合同中的考核指标,一部分为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一部分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岗位薪酬、绩效奖励、福利性收入、中长期激励等构成。”中国人寿表示。
中国人寿还提到,公司建立面向基层、育用结合、分级负责、统一规范的员工队伍管理机制,业绩导向、纵向考评、横向排名、注重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以及以岗定薪、按绩付酬、注重激励、倾斜基层的薪酬分配机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工作主要由绩效考评方案订立、过程跟踪、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四个环节组成。年度绩效考评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确定。公司定期对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年度结束后,董事会根据全年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确定绩效考评结果。考评结果与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等挂钩。
多数保险公司已建立了以岗位为基础、业绩为导向、市场为参考的市场化薪酬绩效管理机制,并对绩效薪酬实施延期支付,以引导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创造长期效益。并且严格的考核制度也可以注意激励,协调分配,建议规范的管理机制。
薪酬最高的前十大高管平均年薪为843万元,中国平安的首席投资执行官陈德贤以1286.57万元的税前年薪位列第一。而在2015年,陈德贤曾以1286.38万元的年薪成为“两市第一高薪”获得者。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因关联方单位薪酬保密义务未提供”、在“关联方获取报酬”等原因,上市险企年报中未提供部分高管的薪酬数据,因此此次统计也未纳入相关高管的年薪数据。另外,虽然四大上市险企均披露了高管薪酬数据,但中国人寿、中国太保均表示,公司董事长、总裁等高管的最终薪酬尚在确认过程中,最终数额待确认之后再行披露。
平安包揽薪酬前十高管 千万元年薪高管达三人
从薪酬排名来看,税前年薪前十的高管均来自中国平安,分别为首席投资执行官陈德贤(年薪1286.57万元),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首席保险业务执行官李源祥(1003.34万元),常务副总经理、首席信息执行官兼首席运营官陈心颖(1003.34万元),董事长、首席执行官马明哲(968.49万元),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总精算师姚波(953.34万元),副总经理、首席稽核执行官、合规负责人兼审计责任人叶素兰(780.13万元),执行董事、总经理任汇川(711.44万元),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孙建一(700.85万元),副总经理陈克祥(510.89万元),执行董事、首席人力资源执行官蔡方方(509.75万元)。薪酬最高的前十大险企高管平均年薪为843万元。
上市险企在披露高管薪酬的同时,也披露了高管总体薪酬支出情况。
中国人寿在年报中提到,2016年关键管理人员(董事、监事及公司章程中列明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1800万元(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2015年度薪酬已经获得监管机构最终审批确认,薪酬总额为2500万元,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延期支付部分合计约500万元。
中国平安提到,2016年,在公司任职的董事、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合计17人从公司结算的税后报酬总额合计5882.84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合计4118.06万元。
新华保险提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税后报酬总额为2420.21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为1382.31万元。
高管也要考核:年初签订绩效目标合同
高管在拿高薪的同时,也需要签订绩效目标合同。
在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及激励情况方面,中国人寿在2016年年报中表示,公司全面实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每年年初,董事长与公司总裁签订绩效目标合同,总裁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绩效目标合同。
“绩效目标合同是科学分解公司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目标分解和压力传导,提高公司的执行力,保障全年经营目标的顺利达成。高管人员个人绩效目标合同中的考核指标,一部分为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一部分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岗位薪酬、绩效奖励、福利性收入、中长期激励等构成。”中国人寿表示。
中国人寿还提到,公司建立面向基层、育用结合、分级负责、统一规范的员工队伍管理机制,业绩导向、纵向考评、横向排名、注重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以及以岗定薪、按绩付酬、注重激励、倾斜基层的薪酬分配机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工作主要由绩效考评方案订立、过程跟踪、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四个环节组成。年度绩效考评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确定。公司定期对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年度结束后,董事会根据全年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确定绩效考评结果。考评结果与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等挂钩。
多数保险公司已建立了以岗位为基础、业绩为导向、市场为参考的市场化薪酬绩效管理机制,并对绩效薪酬实施延期支付,以引导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创造长期效益。并且严格的考核制度也可以注意激励,协调分配,建议规范的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