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试点规范运行,保监会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5〕82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规定,对已报送的开展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报告进行了认真核对,共有三家保险公司符合《通知》中所列经营要求。按照“成熟一家,公布一家”的原则,现将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公司名单(第五批)公示如下: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下一步,保监会一是将继续核对保险公司开展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的报告,并及时更新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名单;二是将加强对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及经营行为的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业务规范、有序开展。
保险公司经营税优健康险业务,可以促进健康保险的全面发展,实现商业保险和医保的全面结合,建设全面的健康中国,但保监会还需加强对于保险公司的监管,确保健康险业务规范化进行,保障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