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此举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强和改进对制造强国建设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意见》共提到七方面内容:一是要高度重视和持续改进对制造强国建设的金融支持和服务;二是要积极发展和完善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三是要创新发展符合制造业特点的信贷管理体制和金融产品体系;四是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强对制造强国建设的资金支持;五是要发挥保险市场作用,助推制造业转型升级;六是要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支持制造业企业“走出去”;七是要加强政策协调和组织保障。
在第五部分“要发挥保险市场作用,助推制造业转型升级”中,积极开发促进制造业发展的保险产品方面,《意见》指出,进一步鼓励保险公司发展企业财产保险、科技保险、专利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保险业务,为制造业提供多方面的风险保障。鼓励发展制造业贷款保证保险,支持轻资产科创型高技术企业发展壮大。大力发展产品质量责任保险,提高中国制造品牌信任度。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市场化应用。研究启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鼓励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符合本地制造业发展导向的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机制。
在扩大保险资金对制造业领域投资方面,《意见》指出,积极发挥保险长期资金优势,在符合保险资金运用安全性和收益性的前提下,通过债权、股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制造业转型升级提供低成本稳定资金来源。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制造业企业发行的优先股、并购债券等新型金融工具。鼓励保险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共享信息、优势互补,合作开展制造业领域股债结合、投贷联动等业务。鼓励有条件的保险机构投资设立制造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制造业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基金。扩大中国保险投资基金对制造业转型升级项目的投入。
《意见》还提到,在突出支持重点,改进和完善制造业重点领域和关键任务的金融服务方面,积极运用信贷、租赁、保险等多种金融手段,支持高端装备领域突破发展和扩大应用;在推动投贷联动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方面,建立银行及其投资功能子公司、政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融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间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有效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在完善对制造业企业“走出去”的支持政策方面,鼓励进一步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新兴市场开拓的保障力度。发挥好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实现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
《意见》进一步鼓励保险公司发展企业财产保险、科技保险、专利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保险业务,为制造业提供多方面的风险保障,加强和改进对制造强国建设的金融支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