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截至2016年12月31日,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79家财产保险会员公司中,共有60家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但这60家财产保险公司的互联网财产保险累计保费收入502.29亿元,同比下降34.63%。
财、寿网销业务双降
比较出真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71家财产保险会员公司中,共有49家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
2015年1-12月,上述49家财产保险公司的互联网财产保险累计保费收入768.36亿元,同比增长51.94%。其中,车险保费收入716.08亿元,占比93.20%;非车险保费收入52.28亿元,占比6.80%。
与前述数据相比,不难发现虽然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数量增加,但是互联网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不增反降。其中,车险保费收入减少、占比下降;非车险保费收入增加,占比提高。
对于这一变化,21世纪经济报道媒体人采访发现,如果从车险角度来看,分为主动和被动两种原因。所谓主动原因,即财产保险公司互联网车险发展经过一年多的碰壁,已经发现争夺市场份额、实现承保利润并非易事,主动调整战略。
例如,众安财险和平安财险合作发展的“保骉”车险,曾经轰动一时,但却始终差强人意,而信用保证保险、健康险等业务却势头迅猛;泰康在线近期发布“首款互联网健康车险”时强调,既会发挥互联网渠道优势,也会借助集团销售队伍降低运营成本,提供差异服务。
某财产保险公司高层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媒体人坦言,“一方面,车险是财产保险的第一大险种,如果公司不发展车险业务,永远无法做大;另一方面,车险的盈利问题始终是一大挑战,不亏损已属难得,极易处于边界地带。”
所谓被动原因,即在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后,互联网车险优势减弱。此前,互联网设立“专有产品、专有价格”,为消费者带来更多优惠,出现线下签单、线上出单,但是销售环节并未发生在线上的现象。在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后,互联网具有的上述优势减弱,业务员和消费者不再刻意追求线上出单,使得相应数据下降,而这也被业内认为是互联网财产保险降温、减速最为重要的原因之一。
“其实,渠道不是第一要素。这一变化的本质是通过价值差异驱动市场化选择,销售和服务能力才是关键因素。”蚂蚁金服保险事业群副总裁李冠如对21世纪经济报道媒体人说道。
此外,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后,NCD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车险定价因子和自主核保系数的引进等,使得车险进一步让利消费者。“通过商业车险费率改革,2016年车均保费下降5.3%。”3月12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上透露。
如果从非车险角度来看,则是场景深化和技术创新不断应用,尤其是旅游类、交通类和消费类场景,这为非车险丰富的创新门类以及部分产品保费增长奠定了基础。
在前述提及的同业交流数据中,2016年1-12月,无论是非车险保单数量还是保费收入,网络购物退货运费损失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交通工具意外人身伤害保险等均是名列前茅。
不过,一些低额、碎片、场景化的保险始终存在争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媒体人,“场景化保险产品只能满足用户在某种环境下的需求,如在某个场景里使得用户交易或者某一损失获得便捷赔付和保障,但是无法满足长期保障需求,并且不是所有的风险均是适合通过保险机制转嫁,双方自留风险或许更具经济效率。”
除互联网财产保险外,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在一系列人身保险新规落地后,原本依靠互联网大肆销售的中短存续期产品风光不再,预计互联网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和业务结构也将发生持续调整。
“在互联网人身保险中,包括万能险和投连险在内的理财型业务保费占比超过80%,但是相应保费收入和占比情况下降在所难免。这对原本靠此发展壮大的人身保险公司也是不小挑战,需要尽快搭建代理人队伍。”沪上某人身保险公司精算师对21世纪经济报道媒体人表示。
准备迎接新技术风口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互联网保险的阴晴受渠道更迭影响明显,这似乎与其发展的理想状态相距甚远。
对此,一方面,“不能因为出现上述情况否定互联网保险发展。互联网保险发展任重道远,发展初级阶段必然如此,只有市场规模达到一定程度,资本才会源源不断涌入,然后产生不去考虑投入产出比的技术创新。”某财产保险公司战略部门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媒体人坦言。
另一方面,也时刻提醒着互联网保险发展必须循序一定之规,不能因为眼前的苟且,而忘记诗和远方。合众财险总裁施辉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媒体人采访时表示,“互联网保险应该是一种全面、完整的概念和模式。从基本的思维模式、理念观念,到销售、运营、客服、理赔等各个环节。理念的核心是真正体现用户至上;模式的本质是如何在技术、数据驱动下实现成本、效率最优;模式的核心是细分市场、客户。”
聚焦到具体的发力点,包括车联网、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安盛天平首席战略官、健康险事业部CEO袁颖晖举例对21世纪经济报道媒体人说道,“运用互联网技术可以创新保险产品,如UBI车险,以及对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进行移动健康管理的保险产品等。”
事实上,不少保险公司在上述领域已有尝试,如人保财险、平安财险等在为UBI车险储备数据;阿里云、腾讯云等已与多家保险公司进行战略合作,搭建专有云平台;阳光保险发布基于区块链理念的新型微信保险卡单;泰康集团推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积分管理平台等。
人保财险执行副总裁、执行董事王和对21世纪经济报道媒体人表示,“互联网保险商业模式的核心价值在于提高效率,创造可能,同时,它将弱化对保险中介的依赖,建立基于互联网的直达客户模式。此外,区块链技术的利用,为创建基于“后信任”模式的虚拟风险池提供了可能,从而实现更加自主、便捷和高效地管理风险,利用智能合约实现自动执行,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现动态调整,确保风险暴露的有效和动态的匹配与覆盖。”
当然,这些新技术尚存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UBI车险依然存在缺乏前装市场、核心计算模型、统一标准等问题,并且暂时难以实现从车因子向从人因子转变等;区块链去中心化的设计和理念过于理想化,目前难以规模运用,以及加密机制采用私钥唯一验证方式,难以满足监管部门对金融交易多种身份交叉验证需求等。
此外,人工智能不得不提。人工智能在金融保险上的功能,体现为智能投顾、征信、风控、金融搜索引擎、身份验证、智能客服等功能。目前,已有日本富国生命保险等保险公司相继引入人工智能系统,用于收集保险理赔信息、确定保险理赔金额。
值得注意的是,3月11日,科技部部长万钢在全国两会“部长发布会”上表示,科技部正在论证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编制工作,并且正在起草中国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规划,中央财政将为此设立专项。
整体而言,华泰人寿董事长李存强称,互联网保险的核心还是“保险”,互联网是技术和手段。“应该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包括移动互联网,智能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在内的数字技术和算法革命为手段,真正解决客户的痛点,改善客户体验;将以新技术为核心手段从前端到后端对保险经营实施全流程改造,实现从劳动力密集型经营向人才密集型或新技术密集型经营模式转型,这将是一次结构型转型,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有可能是颠覆性的。”
慧择提示:互联网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和增速的下降,尤其是车险保费收入、占比的下降,似乎预示着单纯“从线下转线上”的互联网保险发展模式瓶颈期正在到来;而非车险保费收入、占比的上升,则为互联网保险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无限遐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