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比例
1、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2%调整为1.5%。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2%、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3%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2、因降低费率造成统筹地区当年失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先由当地历年结余基金支付,不足部分由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和当地财政按规定补贴。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要加大调剂力度,根据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赤字情况、历年基金结余情况和财政状况,适当提高补贴比例。
缴费方式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甘南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的介绍,甘南各单位都需严格按照最新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且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不能办理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