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建筑公司的农民工。上个月,公司在发给我工资时,扣了60元的保险费。但是,我并没有要求公司为我买过任何保险。经询问后得知,公司为我购买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说如果上班时发生了什么意外伤害,可以得到一笔保险金。请问:购买这种保险,到底应该由谁来掏腰包,是我们这些农民工,还是作为用人单位的建筑公司?读者 姚坤才 姚坤才同志: 为了保护有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国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了部分保险必须购买,这其中就包括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建筑行业本身风险较高,从业人员大多为农民工,安全防护知识薄弱,而且个别建筑企业一味追求经济利益,不太重视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劳动保护投入,使得建筑工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很大的威胁。为了保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4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需要注意,法律中规定的是:“必须”,建筑施工企业为建筑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是其必须尽到、毫无价钱可讲的法定义务。 因此,你所在的建筑公司将这种保险的保险费转嫁至你们建筑工人的头上的做法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公司退还这笔款项。如果不归还,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或通过司法手段予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