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国八条”中对房价控制目标的表述为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要加快推进相关制度的创新和完善。比如房价统计制度。近年来,时常出现市场机构和统计部门数据差异巨大、市场感受和官方数据大相径庭的尴尬局面。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这也标志着房地产市场“第三次调控”的正式降临。会议出台了“新国八条”,包括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至史上最高的60%、设定房价控制目标、调整营业税征收、限购令全面铺开等。
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这一次出台比2010年“史上最严厉”调控政策更加严厉的政策,能否扭转前面两次调控效果不佳的尴尬局面?实际上,对于三次调控的到来,所有的人都不会、也不应该感到意外。
首先,去年12月以来,本应该趋于淡静的房地产市场,却表现得出人意料地火爆。整个12月的销售是以往年份同期的数倍,也使得2010年全国房地产市场销售面积冲到了10亿平方米之上,销售金额则突破了5万亿元。用评论人士的话来说就是,“12月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已经疯掉了”。
其次,进入2011年后,本应是临时政策的“限购”非但未有退出,反而进一步在铺开,从16个一线城市、二线重点城市迅速扩散至其他二三线城市,短短时间内增加近10个城市,“限购令”不断向二三线城市扩展可以看作是调控政策的探路石,紧随其后的必然是严厉政策组合拳,而“新国八条”的出台,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纵观“新国八条”,其中最为鲜明的一点,就是将“落实地方政府责任”提升到了最核心、最关键的位置。“新国八条”里“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概念开始模糊,调控的范围已经从“部分城市”向全国覆盖。
“新国八条”中,要求全国各城市人民政府制定房价控制目标、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以及限购令全面铺开等条款,已经完全展现出调控将进一步向全国其他城市覆盖的态势。
最后,虽然说三次调控大多是“老调重弹”,而且从价格和数量上控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是如果放任楼市如脱缰野马,对于在调整中的中国经济及房地产行业的未来,必然是难于想象的后果。
仅就新“国八条”中设定的三个参照系数来看,各地区本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是个量化的指标,即便是对其的预测也是“数字化”操作,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则是个偏模糊笼统的概念,相对而言可操作性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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