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三亚生育保险政策有哪些?其从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女职工生育3个月(难产4个月、引产1个月)后或计划生育手术1个月后,且期间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申领生育津贴。
三亚市调整生育保险费率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和调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通知》要求,从2015年10月1日起三亚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参保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率由原来的从业人员缴费工资总额0.6%降低为0.5%。
三亚女职工可一次性申领生育津贴
从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女职工生育3个月(难产4个月、引产1个月)后或计划生育手术1个月后,且期间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申领生育津贴。
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时间包括四种:为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计算,难产的增加半个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按1个半月计算;妊娠不满3个月终止妊娠的,按1个月计算;女性从业人员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按1个月计算。另外,男职工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按半个月计算。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三亚生育保险政策主要体现在三亚市调整生育保险费率以及三亚女职工可一次性申领生育津贴两个方面上。其中男职工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按半个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