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春节将至,各大银行业务忙碌,买理财也成为储户的共同选择。根据媒体人走访的情况来看,大部分银行客户经理都会为用户推荐银保产品,并且多数银行对于风险评估的执行流于形式,风险评估更是走过场。
银保产品最受投资者待见
在媒体人走访的几家银行网点,各种银保产品都标注在了大堂的醒目位置。在一些银行网点,部分银保产品收益率在5%以上,引得投资者纷纷驻足了解。
在某国有大行的一家网点,媒体人注意到,大堂的宣传栏上贴有一张印有近期各类理财产品发售信息的宣传单,该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收益率大部分在4%以下,但有一行用大大的红字非常显眼地标注着“某某财险”的产品,收益率为4.2%。
在其他中小银行营业网点,媒体人发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目前收益率在3%左右,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在4%以上,部分银保产品最高收益率达5%以上。
对于银保产品的优势,许多银行的客户经理表示,该类产品不仅收益率高,而且保本。“因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比较低,我一般都会主动给投资者介绍保险产品,收益率相对要高,而且很多投资者自己也倾向于咨询和购买银保产品”,某国有大行的理财经理表示。
另一家国有大行的理财客户经理告诉媒体人:“现在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较低,客户的购买积极性不高。相反,我们行与一些保险公司合作的产品,收益率高,卖得特别好,有一款银保产品刚刚卖光了。”
媒体人在走访的过程中还发现,很多客户经理都放弃了推销银行理财产品,转而推荐银行代销的保险产品,而且强调“利息高且保本无风险”,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就可以领取本金和利息,而且本金和利息也会在合同中写的很清楚。
风险测评形同虚设
作为理财产品销售的第一道风控——风险承受力测评近期却走起了过场。看起来规范严谨的风险评估程序,在实际操作中却太过随意。
近日,媒体人走访北京地区多家银行网点发现,虽然客户只能按照评估结果去购买相应的理财产品,但是客户却可以随意更改评估报告。大多数银行的工作人员都告诉媒体人:“如果风险评级不合格就改答案重新做一遍”。风险评估本是一道严格的风控流程,然而,有的银行工作人员为了完成销售,主动要求客户多次进行风险评估测试,以达到可以购买更高风险级别理财产品的客户评级。而投资者在购买代销产品,很容易在无意间买到了“风险越位”的产品。
银监会2011年11月份出台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了,商业银行应当在客户首次购买理财产品前在本行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媒体人走访多家银行网点并体验其风险测评环节发现,虽然各大银行基本上都执行了此项要求,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却存在着种种问题,银行的风险评估测试,基本为走过场,使得风险评估并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
从媒体人拿到的几家银行风险评估问卷来看,基本都是不到10道选择题 ,题目设置也都遵照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依据至少应当包括客户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的、收益预期、风险偏好、流动性要求、风险认识以及风险损失承受程度等。”
这其中,只有年龄和财务状况属于客观题目,财务状况的题目大多是问家庭年收入以及收入或资产中可用于金融投资的比例。其他几项题目主观性更强一些,比如关于投资目的的题目:对您而言,保本比追求高收益更为重要。从“非常不同意”到“非常同意”一共五个选项。
在某国有大行北京地区网点,该行的客户经理询问媒体人投资需求后,推荐了几款理财产品。该行的风险评估共计8道题,媒体人读题和做题,花了不到10分钟,评估结果为“稳健”。在得知媒体人想购买投资类的基金产品,客户经理表示:“这个评估结果不能购买此款产品,需要重新测试并更改一些题目的选项才可以,评估结果为进取型才可以。”
在另一家国有大行网点,当媒体人表示有些选择不太准确想要重新评估时,理财经理告诉媒体人,“做风险评估时最好选择看起来承受力更高的选项,这样能确保买产品时不受限制,每道风险测评题的四个选项中,最后一个往往为风险承受能力最高的选项,因此,‘多选几个C或D’,这是最简单方法。”按照此种方法,媒体人评估出了“进取型”的评级结果,可以投资“中高”以及以下风险的产品。
而此后媒体人又走访多个银行网点并按照真实情况填写风险测评问卷,获得了“稳健型”的评级结果,对应可以投资“中低”及以下风险的产品。
在一家城商行网点,该行理财经理告诉媒体人:“对于购买银保产品的投资者,我行之前不需要做风险评估,可直接购买,但是从去年12月初开始也需要做风险评估。”
一些受访的消费者对于风险评估并不太懂。“银行让怎么做就怎么做,只要能买理财产品就行”,一位六十多岁的大爷告诉媒体人。
媒体人在走访的过程中,都会问及风险评估结果与本人真实情况如果不符,会不会有什么影响。有些客户经理回答较为规范,称“要按照等级划分来购买相对应的产品”。而有的客户经理则以“没什么影响”一句带过。一家国有大行的客户经理还告诉媒体人,“如果想购买范围更大,可以把测评结果做的高一些,这样选择性多一些。”
其实,上述《办法》的第二十五条写明,“商业银行应当根据风险匹配原则在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之间建立对应关系;应当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明确提示产品适合销售的客户范围,并在销售系统中设置销售限制措施。”
《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产品销售应遵循风险匹配原则,主要是从保护客户合法权益角度要求商业银行按照风险匹配原则审慎尽责开展理财产品销售,客户只能购买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慧择提示:春节前夕,银行迎来了业务高峰期,不少用户都会购买理财产品,并且青睐于收益较高的银保产品。但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监管部门明文规定了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的具体要求,但很多银行只是走了一个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