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为1~4年的,每满1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1个月;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根据“失业保险金按参保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计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有关规定,现揭阳市失业保险金为每人月808元。
失业后领取了失业保险金,又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原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揭阳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的介绍,已经参加失业保险的国有、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原干部和固定工,在当地实施失业保险制度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