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去年开始,江西省各级财政投入3.11亿元,按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的标准,为全省346万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全面建立贫困人口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
420多万困难群众受益大病补充保险
2016年12月28日,定南县岭北镇南丰村贫困户袁先生非常高兴,因为他领到了大病补充保险报销的2.59万元,加上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的报销补偿,他治疗股骨头坏死的6.64万元医疗费用中,自己只出了6063元。据统计,该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补充保险制度的建立,帮助420多万像袁先生这样的困难群众走出困境。
据介绍,在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病致贫的占到45%左右。为解决这一难题,该省全面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补充保险制度。贫困患者住院治疗,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再由大病补充保险予以报销,确保个人自负费用控制在总费用的10%之内,加上民政医疗救助,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降低,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
大病补充保险报销补偿最高60万元
据了解,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补充保险制度的实施对象,包括346万通过精准识别并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成员、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80多万未进入贫困建档立卡系统的农村家庭低保人员。各地按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的筹资标准为其购买大病补充保险。补充保险报销补偿不设起付线,年封顶线最高可达60万元。
在大病补充保险报销过程中,县、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让其大病补充保险报销补偿即时办结。对在市、县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医疗机构贫困患者医疗费用的报销补偿,保险机构在医保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按本地7个工作日、异地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报销补偿资金汇入贫困患者个人“惠农一卡(折)通”。
“补充保险制度不仅让看病更省钱,也更省力,报销起来很方便,不用折腾。”采访中多位患者如是说。
慧择提示:江西省建立起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其中大病补充保险是针对贫困人群建立的,年封顶线最高可达60万元,并且没有起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