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7月1日起,揭阳执行新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其中上限为11220元,下限为2244元。据悉,揭阳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740元。
该通知表示,根据省统计部门有关职工和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按照《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规定,2016社会保险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下同)揭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1220元(揭阳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2244元(揭阳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值的60%)。
新公布的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各单位需做好相应工作。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2016年揭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介绍,已经按原缴费工资缴纳的基数,将应收数与预收数进行对比结算,按规定缴纳差额部分,缴纳费款的缴款期限统一延至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