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城镇职工和农民工的失业保险的待遇标准,消除两个群体的差异,实现同等缴费、同等待遇,让农民工享受同等的就业服务、医疗保障、促进就业等政策,在失业保险政策上实现均等化,从2016年1月1日起农村户籍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与城镇职工缴费费率一致,按照0.5%缴纳失业保险费。
汕尾地税提醒:此次失业保险费率调整仅限农民工,城镇职工的费率不受影响。此外,地税征管系统已完成费率调整,聘有农村户籍职工的用人单位只需在系统内进行正常申报操作,无特殊情况无需到地税部门前台办理。如在操作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020-12366-2进行咨询。
慧择提示:由上可知,2016年汕尾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0.5%。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失业保险费率调整仅限农民工,城镇职工的费率不受影响。如您在操作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020-12366-2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