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凸现了专业化经营理念,支持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发展,明确提出了养老年金的概念,制定了养老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框架,并在金融行业率先对保险公司经办企业年金业务进行规范,这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养老保险的专业化经营。”今日,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负责人就该《办法》的有关问题,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
据该负责人介绍,商业养老保险是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商业养老保险覆盖人群逐步扩大,业务规模迅速增长。数据显示,2001年以来年均增长速度为15%,2006年实现保费收入626亿元,已积累养老保险基金2000多亿元。
但总体而言,商业养老保险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整体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外部经营环境还有待改善等问题。“养老保险资金积累周期长,涉及面广,风险因素多,经营管理复杂,这些特点对养老保险的专业化和保险业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全局提出较高的要求,需要制定专门的监管法规。”
该负责人表示,该《办法》的出台,对规范和促进我国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方面将起到比较积极的作用,如对养老保险业务经营做出全面而系统的规范、凸现了专业化经营理念、强化了保险公司在养老保险产品设计和销售以及个人账户管理等方面的责任等。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是我国保险业第一部专门规范养老保险业务的部门规章,对于促进养老保险专业化发展、推动产品创新、规范市场行为、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权益、改善外部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