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昨日上午,东莞市召开常务会议,其中在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方面,东莞在明年将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下调至3万元,进一步扩大大病保险参保受益面。
此次调整,一方面在充分发挥东莞市大病保险经办现有优势和主导作用的基础上,以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参与大病保险业务的具体业务经办,作为对社保大病保险经办服务工作的补充,促进大病保险经办工作专业化和精细化,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另一方面,将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3.5万元下调至3万元,进一步扩大大病保险参保受益面。
从2013年10月实施大病保险至2015年12月,东莞共支付待遇4.5亿元,享受待遇人次6.3万人次。其中重大疾病支出3.2亿元,享受待遇人次4.8万人次,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实际报销比例平均提高18个百分点。
市社保局有关人士此前向媒体透露,预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下调后,大病保险待遇享受人数将增长约20%,更多的参保人能够达到补偿标准,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慧择提示:东莞市将下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3.5万元下调至3万元,进一步扩大大病保险参保受益面。自2013年实施大病保险制度起,东莞市已经有6.3万人次享受保险待遇,共计发放补偿金额4.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