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继圈定保险牌照审批四大硬指标后,保监会又下发《关于加快贫困地区保险市场体系建设提升保险业保障服务能力的指导意见》,优先支持中西部省份设立财、寿险保险公司,填补法人机构空白。
《意见》规定,支持在贫困地区设立服务民生的专业性保险公司,特别是聚焦农业保险、大病保险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同时,还支持贫困地区开展相互保险试点,设立农村保险互助社,发挥其成本低廉、机制灵活的优势。
从参股股东来看,《意见》也鼓励贫困地区企业投资保险业,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的企业,或对扶贫工作曾有突出贡献的企业投资设立保险公司的,给予重点支持,优先审核。
对此,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险机构在分散风险、扩大就业、完善社会治理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今年以来,保监会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及中西部机构较少省份予以倾斜,但绝大多数贫困地区依然面临保险机构数量偏少、覆盖程度较低等问题,而《意见》将加快贫困地区保险市场体系建设,提升保险业精准扶贫能力。
数据显示,保险赔款已成农民灾后恢复生产和灾区重建的重要资金来源,如今年南方特大洪涝灾害,农业保险支付赔款超过70亿元;在大病保险方面,已覆盖城乡居民9.66亿人,累计超过800万人直接受益,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普遍提高了10-15个百分点,整体报销比例达到70%,个案最高赔付达111.6万元。
但是由于少数民族地区常住人口较少、经济发展落后,难以吸引专业人才且市场份额较小。
为了吸引资本前往上述地区设立保险机构,保监会支持双总部发展,允许在上述地区设立的保险机构开业时可在两个省份设立分支机构并开展业务,通过发达地区的对接帮扶,有效解决“起步难”问题。
慧择提示:保监会将完善中西部省份的保险公司结构,对于在中西部省份设立财、寿险保险公司的,将优先给予下发牌照。另外,保监会还支持企业在贫困地区设立专业性保险公司,全面保障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