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统一按照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职工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口径计算)。
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我市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0%的,按60%(1905元)申报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300%的,按300%(9522元)申报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在申报核定区间内的,按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基数按本企业在职职工平均缴费基数申报核定。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及个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本人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的月平均数申报核定。
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根据《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1905元-9522元)之间,分九个档次由本人自行选择到银行申报缴费。
慧择提示:在咸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中,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根据《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1905元-9522元)之间,分九个档次由本人自行选择到银行申报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