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8%。截至2015年底,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发放9.47个月,达到国家关于阶段性降低费率的前提条件。
经测算,如我市将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2016年,全市企业可少缴养老保险费20.4亿元,2017年企业可少缴养老保险费22.18亿元,两年全市企业可减少支出42.58亿元。
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慧择提示:在咸宁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中,身为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是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