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存保险金
1. 如果被保险人在犹豫期结束后的次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生存保险金。
2.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5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的 3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祝寿金
1.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未满 60 周岁,且被保险人在年满 65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给付祝寿金。
2.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已满 60 周岁,且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的第 5 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给付祝寿金。
三、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 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年度数6或交费年期数7(以较小者为准)的乘积;
2.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如果您选择的是趸交9的交费方式,上述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趸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如果您选择的是分期支付的交费方式,上述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在给付生存保险金、祝寿金、身故保险金时,关于红利的处理参见第七条“红利分配”
慧择提示:太平卓越优享保什么?犹豫期后,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生存保险金;其次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生存,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之和给付祝寿金;最后被保险人身故,按约给付身故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