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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提高政府公信力 提高政府公信力就是要求政府部门认真接受群众、舆论和监察机关的监督,严格履行其对社会的承诺,做到执法公正、廉明。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应当带头严格遵诺守信,廉洁公正和依法行政。但是现在政府就算做的再好,也抵挡不了一些不法分子的行为,有些不法商家打着政府的旗号,以获取利益为目的的进行欺骗行为。这样使政府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 “限价房”的提倡者说,这样能解决所谓“夹心层”的住房问题,尤其有利于解决各类人才和“特殊群体”安居问题。 然而,稍有经济学基础的人都应能看出,“限价”的前提是存在供不应求,否则就没有必要存在限价。开发商作为生意人不可能会主动对自己的商品做降价处理,所以房子要真正降价,要靠政府的力量才可以达到。政府通过一些政策来控制房子的销售量,这样开发商大量的房源在手上没有销量,资金得不到回笼,自然就会采取降价的措施来求取房子的销量。
历史已经表明,如果说市场经济下有“市场失灵”存在,那么行政限价和计划分配,不仅一定会产生更多的效率损失,还可能滋生更多的不公平。
以下笔者从“限价房”六个方面,来具体阐述限价房的局限,包括:(一)会导致价格信号失真引发市场混乱;(二)刺激寻租腐败;(三)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四)存在住房质量隐患;(五)增加社会不公平;(六)诱发更加非理性购房。
价格信号失真
当前各地政府偏爱限价房,很容易理解,一个很重要的动因是这样有助于完成今年房价调控目标。
当前各地政府偏爱限价房,很容易理解,一个很重要动因是因为这样有助于完成今年房价调控目标,包括“稳中有降”的目标。可这样“降”下来的房价,是种鸵鸟政策,除了统计数据好看,对居民意义不大,对市场干扰很大。把没有真实反映市场供需行情的价格作为信号来引导,投资者和消费者都会无所适从,市场陷入混乱。(编注:所谓鸵鸟政策,指不敢正视现实的政策。据说鸵鸟被追急时,就把头钻进沙里,自以为平安无事。)
价格的信号机制是市场经济的灵魂,价格的涨落是平衡供需的必要途径。只有能出清市场的价格水平才是“真价格”,才会达到社会资源配置最优化。被人为阉割、被管制的价格失去这个功能。任何不是市场决定而是人为的“伪价格”,只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配置效率下降。(编注:市场出清Market clearing,是经济学的一个概念,在一般的经济分析中,常常假定通过价格机制,可以自动实现市场出清,即价格的波动决定了消费者的购买量和厂商的生产量, 并使供给量与需求量相等。)
寻租腐败空间
这些打着公共福利旗号、以政府干预为基础的项目,每出一次丑闻,都是政府公信力的流血。
“限价”即“差价”,有“差价”存在,就有利益空间,有利益空间就杜绝不了寻租。北京和深圳等地,一套商品住房200万元起,差价的三四成就是60万元起。更何况,“限价房”利益空间的获取往往成本很低,凭权力,凭关系与脸面,很容易就在众多排队者中位于前面。这么大的利益空间,靠主持分配者的良心是不可能坚守住的。
据说“限价房”政策的提倡者还有不少专家学者,在当前政府已经占据过多社会资源和公共资源、分配机制很不健全透明的情况下,还呼吁让政府去掌握更多的资源分配大权,实在难以理解。这是将政府往火坑中推。“限价房”制度下,或许可能确有一部分无权无势的人受益了,但只要有一个案例、1%的受益者是不当受益者,那么整个限价房项目的信誉就将扫地无存。相关报道2011年6月15日(A21版)报道,温州首个限价房项目850套住房有686套定向出售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变身“官员专用房”。
“限价房”政策有多个环节提供了寻租空间。限价房的第一个实施困境在限价本身。因为不是依据市场供需平衡而来,“限”价该限在哪里,实在找不到任何依据。很多地方的做法是,参照市场可比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的60%~80%,但宽松度很大。这最终会演变成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博弈,第一次耗费社会资源在非生产性领域。
限价房的第二个实施困境在于,供过于求的情况如何进行分配。这里,又一个寻租的空间被打开了,也制造了大批有提供“租”动力的消费者,第二次耗费社会资源在非生产性领域。经济适用房已经在分配方面爆发了很多丑闻,哪怕住建部三令五申也无法杜绝。准入标准更加模糊的限价房,不出丑闻的难度更大。而这些商家都是打着政府的牌子在外骗取利益,这样一旦问题暴漏,开发商的名誉损失是小,国家的公信度也会随之手动严重影响。
慧择提示:在社会这个大家庭中欺骗时时存在,尽管时时防范也还会坠入陷阱,因此,做好保障很重要!
【摘要】提高政府公信力 提高政府公信力就是要求政府部门认真接受群众、舆论和监察机关的监督,严格履行其对社会的承诺,做到执法公正、廉明。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应当带头严格遵诺守信,廉洁公正和依法行政。但是现在政府就算做的再好,也抵挡不了一些不法分子的行为,有些不法商家打着政府的旗号,以获取利益为目的的进行欺骗行为。这样使政府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 “限价房”的提倡者说,这样能解决所谓“夹心层”的住房问题,尤其有利于解决各类人才和“特殊群体”安居问题。 然而,稍有经济学基础的人都应能看出,“限价”的前提是存在供不应求,否则就没有必要存在限价。开发商作为生意人不可能会主动对自己的商品做降价处理,所以房子要真正降价,要靠政府的力量才可以达到。政府通过一些政策来控制房子的销售量,这样开发商大量的房源在手上没有销量,资金得不到回笼,自然就会采取降价的措施来求取房子的销量。
历史已经表明,如果说市场经济下有“市场失灵”存在,那么行政限价和计划分配,不仅一定会产生更多的效率损失,还可能滋生更多的不公平。
以下笔者从“限价房”六个方面,来具体阐述限价房的局限,包括:(一)会导致价格信号失真引发市场混乱;(二)刺激寻租腐败;(三)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四)存在住房质量隐患;(五)增加社会不公平;(六)诱发更加非理性购房。
价格信号失真
当前各地政府偏爱限价房,很容易理解,一个很重要的动因是这样有助于完成今年房价调控目标。
当前各地政府偏爱限价房,很容易理解,一个很重要动因是因为这样有助于完成今年房价调控目标,包括“稳中有降”的目标。可这样“降”下来的房价,是种鸵鸟政策,除了统计数据好看,对居民意义不大,对市场干扰很大。把没有真实反映市场供需行情的价格作为信号来引导,投资者和消费者都会无所适从,市场陷入混乱。(编注:所谓鸵鸟政策,指不敢正视现实的政策。据说鸵鸟被追急时,就把头钻进沙里,自以为平安无事。)
价格的信号机制是市场经济的灵魂,价格的涨落是平衡供需的必要途径。只有能出清市场的价格水平才是“真价格”,才会达到社会资源配置最优化。被人为阉割、被管制的价格失去这个功能。任何不是市场决定而是人为的“伪价格”,只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配置效率下降。(编注:市场出清Market clearing,是经济学的一个概念,在一般的经济分析中,常常假定通过价格机制,可以自动实现市场出清,即价格的波动决定了消费者的购买量和厂商的生产量, 并使供给量与需求量相等。)
寻租腐败空间
这些打着公共福利旗号、以政府干预为基础的项目,每出一次丑闻,都是政府公信力的流血。
“限价”即“差价”,有“差价”存在,就有利益空间,有利益空间就杜绝不了寻租。北京和深圳等地,一套商品住房200万元起,差价的三四成就是60万元起。更何况,“限价房”利益空间的获取往往成本很低,凭权力,凭关系与脸面,很容易就在众多排队者中位于前面。这么大的利益空间,靠主持分配者的良心是不可能坚守住的。
据说“限价房”政策的提倡者还有不少专家学者,在当前政府已经占据过多社会资源和公共资源、分配机制很不健全透明的情况下,还呼吁让政府去掌握更多的资源分配大权,实在难以理解。这是将政府往火坑中推。“限价房”制度下,或许可能确有一部分无权无势的人受益了,但只要有一个案例、1%的受益者是不当受益者,那么整个限价房项目的信誉就将扫地无存。相关报道2011年6月15日(A21版)报道,温州首个限价房项目850套住房有686套定向出售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变身“官员专用房”。
“限价房”政策有多个环节提供了寻租空间。限价房的第一个实施困境在限价本身。因为不是依据市场供需平衡而来,“限”价该限在哪里,实在找不到任何依据。很多地方的做法是,参照市场可比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的60%~80%,但宽松度很大。这最终会演变成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博弈,第一次耗费社会资源在非生产性领域。
限价房的第二个实施困境在于,供过于求的情况如何进行分配。这里,又一个寻租的空间被打开了,也制造了大批有提供“租”动力的消费者,第二次耗费社会资源在非生产性领域。经济适用房已经在分配方面爆发了很多丑闻,哪怕住建部三令五申也无法杜绝。准入标准更加模糊的限价房,不出丑闻的难度更大。而这些商家都是打着政府的牌子在外骗取利益,这样一旦问题暴漏,开发商的名誉损失是小,国家的公信度也会随之手动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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