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昨天,北京市政府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北京市力争在3年至5年内,基本建成具有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居家养老服务。
照顾临终老人享带薪休假
政府支持家庭履行照料责任。本市将通过经济补贴、服务支撑和技能培训等,帮助家庭成员承担赡养照顾责任。“经济困难居家养老家庭子女护理补贴政策”正在研究制定;完善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方便子女在老年人术后康复、临终关怀等特殊时期直接照顾老年人。养老院、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可为老人提供短期照料服务。
试点老人与子女同步选保障房
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政策,试点老年人与子女同步选房,实现就近居住、就近照顾。支持有条件的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研究出台家庭助浴、如厕等适老化改造标准,由政府筹资免费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配备基本的适老辅具。
上门医疗拟纳入医保报销
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培育针对失能老年人的照护服务体系,建立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老年人能力评估和照护服务补贴制度。以海淀区、石景山区为试点,探索开展多种模式的长期照护保险,并适时推广。
老人助餐服务有望全覆盖
通过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向区域内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引导单位食堂向周边社区老年人开放,引进专业餐饮企业建立区域集中配餐中心等方式,实现老年人就近用餐、营养用餐的目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用餐服务补贴制度。
慧择提示:北京市落实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将在未来3-5年内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使老年人能够就近接受诊疗、用药、护理和康复服务;同时,养老护理员要达到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