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3月1日起,云南省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统一从3%下调为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下调为1.4%,个人缴费费率从1%下调为0.6%,进一步减轻了用人单位及个人的负担。同时,对符合补贴政策的企业及个人,通过给予企业稳岗补贴、失业人员创业补助金、特困失业人员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方式,给予补贴补助,帮助企业及个人脱困。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费时间就不能与前次交费时问累计计算,而是要重新计算。
慧择提示:2016年德宏州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进行了降低调整,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下调为1.4%,个人缴费费率从1%下调为0.6%。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是重新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