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黔南相关部门为加快推进大病保险制度建设,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遏制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受益,特调整了大病医疗保险政策。那么,2016年黔南医保中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内容?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七类特殊病种免交住院起付费
据了解,黔南现在有19个特殊病种,其中,各类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精神分裂症、慢性白血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药物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友病等七类疾病患者的个人负担较重,因病致贫现象屡有发生。为减轻这七类特殊病种患者的个人负担,从2010年1月1日起,持有有效《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证》和《门诊大病医疗证》的患者,住院和特殊(门诊大病)门诊治疗时不再缴纳起付费,发生符合医保范围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报销。
同时,特殊病种(大病门诊)患者,由现行只能选择一家门诊定点医院,调整为可选择两家门诊定点医院治疗,其中三级医院只能选择一家。
慢性肾衰患者,透析费用大幅减轻
据了解,目前,黔南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增多,透析治疗成为患者的主要治疗手段。透析充分的患者完全有可能参与正常的学习和工作,但透析产生的费用却使许多人无力负担。明年起,黔南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住院和特殊门诊(门诊大病)治疗时,发生的血液透析、血液透析滤过和腹膜透析(包含腹膜透析置管术、腹透机自动腹膜透析、腹膜透析换液、腹膜透析换管)三个项目的费用,将纳入基金全部支付,患者个人负担比例为零,这一举措将大幅减轻患者的透析费用。
慧择提示:2016年黔南大病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了七类特殊病种免交住院起付费,具体包括各类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精神分裂症等大病,同时还大大降低了慢性肾衰患者透析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