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应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携上述材料社区进行失业登记
2、到市、镇(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材料
1、领取失业保险金通知单
2、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失业人员身份证
4、失业人员市民卡
5、失业人员户籍证明
6、《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7、《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慧择提示:黔东失业保险制度规定,失业人员应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和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前往社区进行失业登记,再到市、镇(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