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2016年阿坝州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已经出台,据了解,该项新政策对阿坝州的大病筹资标准以及大病起付线做出了一定的调整,其中,新政策将阿坝州的大病起付线调整为7000元,以下是详细的介绍。
调整筹资标准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 “以基本医疗保险已有的历史数据为基础,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参保(合)人员规模等因素,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并明确“原筹资水平偏低的地区,可适度提高筹资标准”。考虑到阿坝州上一年度的筹资标准偏低,结合上一年度新农合基金运行情况,拟将今年的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为31.8元/人/年。
调整起付线
在确定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时,应以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为导向,避免因起付标准偏低,导致享受面过大,使大病保险成为变相的医疗费用二次报销;对因起付标准偏低导致大病保险收不抵支的地区,应适当提高起付标准”。结合省内外已开展大病保险地区的起付线标准以及我州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866元)情况,拟将2016年阿坝州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调整为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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