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规定连续缴费满12个月;
(二)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报销材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3、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4、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慧择提示:想要进行眉山生育保险报销的市民,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需要注意的是,在满足报销条件后,办理人还需准备好报销材料,如身份证、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和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等,才可前往办事处进行报销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