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同时,提高住院待遇水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在之前规定标准的基础上,一级医疗机构提高报销比例15个百分点,二级医疗机构提高报销比例10个百分点,三级医疗机构提高报销比例5个百分点,使报销比例达到:一级定点医疗机构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确保2011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平均达到70%左右。
慧择提示:随着国家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遂宁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也将不断上升。而现阶段,遂宁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