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旅游业的大力发展,由旅游业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引入旅游业是解决这个问题的首要手段,首先拓宽保险责任,然后完善环境污染责任险制度设计,最后要提升服务水平。
首先,拓宽保险责任,创新环境污染保险制度。
环境污染责任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在此可借鉴美国的做法,承担被保险人因其污染自有或者使用的场地而依法支出的治理费用,对旅游产品提供者正常、累积的排污行为所致的污染损害也可予以特别承保。对超出旅游接待承载力的景区,建议应鼓励投保景区污染治理保险和排污损害保险,并在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试行强制投保。
其次,细分污染等级,完善环境污染责任险制度设计。
旅游产业不是单一产业,而是由食住行游购娱等多种产业组成的产业群,在概念界定和统计测量时具有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一是应根据不同产业可能造成的不同环境污染种类和程度,建立旅游产业污染风险分级分类名录并进行分级分类管理。二是当前可重点关注高污染产业,如高星级酒店,4A级以上景区内设娱乐设施、服务设施等,适时建立高污染旅游产业强制环境污染责任险制度。三是重点关注碳排放和水污染,引导旅游企业重视节能减排和污水处理工作。
最后,提升服务水平,形成污染防治合力。
一方面,承保公司可在风险评估、防灾防损、事故应急处置、损失赔偿等方面为参保旅游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建立环境污染风险评估数据库,参保旅游企业可在线查询自身风险状况、隐患排查、整改建议等信息。承保公司应细化条款费率,对使用环保节能材料,重视排污处理、妥善处理环污事故的企业实行优惠费率。承保公司也可据此为当地政府集中治污和相关产业政策提供建议。
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对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旅游企业,应给与保费支出税前列支并优先给与信贷支持,对承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给予适当税收减免等。旅游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应将环境污染评价纳入新开发、待开发景区开发立项,对环保验收、清洁服务审核、排污许可证核发等进行综合考评。同时,对于旅游发展程度较高的地区,建议由地方政府或旅游管理公司统一投保意外险、责任险和环境污染保险等,增加突发事件应变能力。
慧择提示:我国从2007年开始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建设,但要运用到旅游业,还需要从三方面入手,分别是拓宽保险责任,完善环境污染责任险制度设计,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