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2016年度企业职工社保月缴费基数确定,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最低为2910元,最高为14549元。泰安市直参保企业7月份缴费时将对原申报缴费基数低于2910元或高于13115元的职工进行基数调整,并同时补缴1-6月份的基数差额。
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58197元,由此确定2016年度泰安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为2910元,最高为14549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的月缴费基数为4850元,下岗、失业等特别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可按2910元作为缴费基数。
慧择提示:2016年泰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根据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月工资而定,而2015年平均工资为58197元。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标准是从7月份颁布的,所以对于1-6月份的基数差额,是需要参保人进行补缴的,而具体补缴额计算方法,可以到泰安市人社局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