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30元,实行市级统筹,覆盖全市所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以后每年度的筹资标准随大病保险的资金运行情况动态调整。
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5万元,一个保险年度内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大病保险分类别按比例支付,上不封顶。超过大病起付线以上,0至2万元(含2万元)支付50%,2万元至10万元支付60%,10万元至20万元支付70%,20万元以上支付比例80%。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赣州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介绍,赣州大病是按照一定比例报销的,并且一年度有规定限额,因此,建议有条件的市民可以选择一份适合的商业重疾险,给予自己全面健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