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已经全面铺开。全市开展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推进新农合大病保险全覆盖,9种重大疾病免费救治惠及3.1万群众。赣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理暂行办法》,成立市医患纠纷仲裁委员会,组建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深入开展“救急难”试点,赣州市被确定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
为进一步减轻城镇医保和大病参保患者负担,近期赣州市医保局出台政策,将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片)等5种特殊药品,从2016年起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受益人群为白血病等患者,报销比例为职工医保75%,居民医保70%。
慧择提示:2016年赣州大病医疗保险政策规定9种重大疾病免费救治以及五种特殊药品纳入报销范围,大病医疗保险的不断深化改革,进一步减轻了赣州市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