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业保险作为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工具,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2015年,我国农业保险条款全面升级,大幅拓宽了保险责任,提高了保障水平和赔付标准,降低了保险费率并简化了理赔流程。
在2014年中央财政协调实施“15+X”的保费补贴模式基础上,2015年2月,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条款拟订工作的通知》,对社会各界呼声最高、需求最为强烈的问题与要素进行了明确,更对农业保险产品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创新。此项工作共涉及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5类农作物和6类养殖品种共计738个农业保险产品,22家保险公司,进一步满足了新形势下的农业风险管理需求。
回顾自2004年以来,连续多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对农业保险提出了具体要求。尤其2007年中央财政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服务“三农”能力显着增强。在国家扶持农业保险的工作中,保费补贴是政策层面对农业保险最有力的支持。国家在免征农业保险营业税和印花税并给予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同时,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实行保费补贴政策并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与直接给予农民补贴相比,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具有十分明显的杠杆效应,为推进农险市场建设提供了直接的动力。2012年11月,国务院颁布了《农业保险条例》,确立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原则,农业保险支持政策不断加大,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功能作用日益凸显,服务农村经济社会的能力显着增强。我国农业保险之所以能够获得长足发展,与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对农业保险发展的高度重视密不可分。
慧择提示:政策支持对农业保险作用明显,从2014年的“15+X”的保费补贴模式到2015年的完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条款的通知,让农业保险发展迅速。同时,中国农业保险再保险共同体承保能力扩大到2400亿元,可满足国内96%以上的分保需求。